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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及各科室工作职责
一、 工作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建立和规范管理土地交易市场。
2、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收购计划,实施土地收购储备。
3、筹集、管理并合理使用资金,确保资金安全流转。
4、负责储备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和管理工作。
5、办理土地使用权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等交易具体事务。
6、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管,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交易审核鉴证。
7、负责收集、汇总、上报和发布土地交易信息,并提供土地信息咨询服务和场地服务。
二、机构组成及职能(四科一室)
交易市场科:
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租赁的招标、拍卖和挂牌公开交易工作,为举办土地公开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;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的监管,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交易审核鉴证;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上报、发布土地交易信息,提供有关法律和交易信息咨询服务。
储备开发科:
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和储备;负责土地储备、开发的资金测算分析,并拟定实施方案;城市规划范围内需要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及增量土地需纳入储备的,办理储备的有关手续。
综合科:
管理盘活储备后暂不供应的储备土地,根据储备土地的实际情况,通过租赁的方式,合理利用土地资源。
资金管理科:
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预算及中心用款计划,为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会计信息核算服务;根据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及土地使用权交易方案,组织营运资金并进行核算管理。
办公室:
负责中心各部门综合事务的组织协调,确保政令畅通;负责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。 |